自律维权服务交流宣传
  1. 首页
  2. 资讯中心
  3. 协会动态
  4. 济宁市保险行业协会 组织开展“3•15”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

济宁市保险行业协会 组织开展“3•15”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

来源:济宁市保险行业协会 浏览数:585次 发布时间:2018/03/23 11:34

协会15.jpg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18年“3•15”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共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济宁协会高度重视本次活动,采取了多种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开展“3•15”宣传工作,在为期一周的宣传活动中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协会16.jpg

精心组织参与好全市以“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3月15日,以“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为活动主题的 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在市运河城广场举行,130余家企业单位参加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市协会带领济宁中国人寿、太平洋寿险、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国寿财险5家产、寿险公司代表济宁市保险业参加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协会卞秘书长亲自带队,协会工作人员共同参与,组织到场公司有序开展活动,提升行业凝聚力,展示行业整体形象,并专设协会宣传展位,为消费者答疑解惑。在活动现场,各家保险公司以“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品质时代  诚信保险”为主题,通过设立服务咨询台、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保险知识,引导消费者了解和学习风险管理知识。各家保险公司“专家型”讲解员身披绶带,现场解答过往群众提出的各类保险相关咨询和疑问,征集公众对行业发展意见和建议,向广大社会群众宣传普及保险知识。通过这次活动,展示了保险业的风采,提高了保险业的形象,对推进保险业树立正确的责任意识,更好地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服务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协会13.jpg

围绕“品质时代  诚信保险”,把保险知识、服务送到社区。在组织好全市“品质时代  诚信保险”“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同时,按照全市保险业“3•15”宣传方案的要求,驻济各公司结合日常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分析舆情,探索保险宣传的切入点,以便取得更好的宣传效果。在为期一周的宣传活动中,各公司利用各自的优势,深入社区、广场、学校,通过设置宣传咨询台、悬挂横幅、LED电子屏幕滚动播出宣传主题、发放宣传单等多种形式,与保险消费者面对面,答疑解惑,当面解答消费者提出的各种问题,拉近了公司与消费者的距离,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加强督导协调,“3·15”宣传活动成效明显。按照省协会“3·15”宣传活动工作要求,市协会秘书处高度重视,协会秘书长亲自安排督导,各公司、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周密安排,取得了明显成效。据不完全统计,“3·15”宣传活动周期间,驻济64家产、寿险公司先后共出动宣传人员近800多人、发放宣传资料2万多份、悬挂横幅90多条、制作展板80余块、公司门头LED滚动播放7天以上、累计接受消费者咨询近5000人次,反映事项50多件,均已全部妥善处理,取得了效果的显著。一是优化舆论环境,畅通投诉渠道。“3•15”期间,市协会在《济宁晚报》、《齐鲁晚报》、《济宁保险信息》、东方圣城网、齐鲁壹点网以及济宁市保险行业协会网站刊登了题为《山东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平台即将正式启用》文章,向社会公众推广了“山东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平台”以及“微信公众号”的投诉渠道,拓宽了保险消费者的投诉渠道,提升了保险消费者的投诉满意度。二是各公司分管领导重视,直接和保险消费者“面对面”。在活动现场,各公司都有活动负责人带队,广大保险消费者可以直接与公司分管领导对话,能够及时给消费者明确和满意的答复。三是增强了各公司做好保险事业的信心。通过“3·15”宣传,由于公司员工直接听取消费者的诉求,真正明白消费者在想什么、需求什么,我们该做什么,换位思考,对公司经营中存在的销售误导、理赔难等错误做法有了清醒的认识,表示一定要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把高尚的事业做高尚。四是提高了广大消费者对保险知识的了解,认识了保险,为理性消费保险,明明白白买保险充实了知识。

本次活动,行业上下齐聚一心,互相联动,展现了行业服务于民的专业形象,提升了消费者维权意识,通畅了多种维权渠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为加快建设文明济宁、诚信济宁、和谐济宁,促进全市经济文明建设加快发展,贡献了重要的行业力量。


期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