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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保险协会颁发首批“医疗核损证”

来源:济宁市保险行业协会 浏览数:668次 发布时间:2021/03/23 15:33

3月16日,市保险协会召开理赔工委会第二次会议暨医疗核损证发放仪式, 向12名委员代表颁发了“医疗核损证”。首批将有100名保险专业核损人员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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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宣读了《医疗核损证使用自律公约》,对核损证授予人员、使用场景、期限和审核方式、违约处理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

协会专职副会长白波林为与会代表颁发医疗核损证,对理赔工委会的建立和取得的成效给与肯定,鼓励理赔工委会继续推出创新举措,推动辖区保险业有序、规范、高质量发展:一是增强大局意识,提高思想站位。广大保险内勤是保险服务质量的守护者,是保险消费者幸福的创造者,是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要用心维护行业形象,切实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二是筑牢规矩意识,坚持合规执业。各机构应加强人员行为管理,提升内控水平,牢守合规底线,带头遵守《医疗核损证使用自律公约》。三是提升理赔核损人员反欺诈意识和欺诈识别能力。在提升医疗核损人员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的同时,应重点关注反保险欺诈培训、宣传、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做好预防和打击保险欺诈,为全市保险业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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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核损证机制,是在市保险协会大力推动下,经与济宁市卫健委多次研讨,在省内首创的商业保险医疗核损人员工作证制度,是为预防和打击利用保险业务实施犯罪、规范保险公司调查人员工作行为,维护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进行的有效探索和尝试。

首批医疗核损人员名单经过层层筛选,最终确认100人。协会理赔工作委员会将分批为全市68家商业保险公司医疗核损人员统一印制该证。医疗核损工作证的推广明确了商业保险公司医疗核损人员身份,也建立起相应的约束机制,促使行业相关从业人员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用行动为行业代言。(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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