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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保财险济宁市分公司与多地法院签约“人民法院+人民保险”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来源:人保财险济宁市分公司 浏览数:765次 发布时间:2019/04/09 11:56

3月7日,中国人保财险鱼台支公司与鱼台县人民法院举办“人民法院+人民保险”全面战略合作签约仪式。鱼台县法院院长徐世军、副院长张永华、执行局局长许新华,鱼台支公司总经理石晓彬、分管经理、非车险团队负责人参加签约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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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台支公司在致辞中指出,人保财险与鱼台县法院系列法律保险合作协议的签署,是人民法院引入保险机制、强化司法改革、惠及民生的一件大事,彰显人民保险的社会担当,具有十分重要的里程碑意义,鱼台支公司将以此为契机,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率,全力推进“人民法院+人民保险”系列险种业务的全面落地。

徐世军院长在讲话中强调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人民庄严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吹响了全国法院宣战执行难的号角,此次鱼台县法院与人保财险鱼台支公司共同举办系列法律保险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是助力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重要举措,开启了鱼台县“人民法院+人民保险”全面战略合作的新篇章,法院将与人保财险共同在执行难方面,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3月20日上午,中国人保财险汶上支公司与汶上县人民法院签署执行救助保险等项目合作协议。汶上县人民法院院长王灿、党组成员、法院全体中层干部,汶上支公司班子成员出席签约仪式。

汶上支公司表示,人保财险作为国有金融骨干企业,将发挥自己的品牌优势和服务优势,利用专业优势,协助司法改革,提升执行质效,助力营造和谐稳定的法制环境。

王灿院长指出,近年来,汶上县法院执行案件出现大幅度增长的态势,“执行难”问题一直困扰着法院,因此,在执行过程中引入保险机制,是直面执行难这“顽疾”的有益探索和大胆尝试,通过保险机制减轻申请人负担,化解执行风险,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王灿表示,法院各部门和基层法庭要认真落实协议要求,支持人保财险公司工作,通过“保险+救助”等工作机制,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3月21日,兖州区人民法院与中国人保财险兖州支公司举办执行保险救助项目合作签约仪式。兖州区人民法院院长王广宏,兖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谭丽红,人保财险兖州支公司班子成员出席签约仪式。

兖州支公司表示,此次合作是双方共同推进保险行业与法院执行业务有效对接的重要举措,对全面助推解决执行难、提升执行质效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兖州支公司将继续发挥公司品牌优势,为平安兖州做积极贡献。

王广宏对合作协议的签署表示满意,希望双方在下一步的合作中,能够认真履行承诺,妥善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合作顺利进行,希望人保财险公司能够真正有效地发挥品牌和服务优势,为兖州区作出积极贡献。

据悉,兖州区人民法院与人保财险兖州支公司经过充分协商,就执行保险救助、财产保全保险担保、执行悬赏保险等项目达成一系列合作协议。这些合作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对于进一步基本解决执行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法治兖州、平安兖州建设将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人保财险济宁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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