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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保险监管大事记

来源:中国保险报 浏览数:530次 发布时间:2019/01/11 10:40

银保监会成立

金融监管开启“新银保时代”



2018年2月,十九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新一轮国家机构改革的大幕,就金融业的监管而言,“一委一行两会”架构正式推出。2018年3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金融监管开启“新银保时代”。

银保监会成立,郭树清担任银保监会首任主席,兼央行党委书记。


中国银保监会人员编制规定。

2018年11月,银保监会“三定”方案公布,原银监会28个部门,原保监会15个部门合并成“26+1”个部门。在整合后的“26+1”个部门中,既有新设,也有合并、撤销,但保留仍占大多数。

2018年12月17日,各地银保监局统一挂牌。

银保监会的成立,宣告了20岁的保监会和15岁的银监会成为历史,“新银保时代”随着机构调整逐步尘埃落定也逐步开启。

三次商车费改施行


2018年3月,保监会下发《关于调整部分地区商业车险自主定价范围的通知》,三次费改拉开帷幕。

2018年9月,陕西、广西、青海三地作为首批试点地区,全面放开自主系数。

三次费改较大幅度地挤压了费用空间,还引入了保监会中介监管部共同参与,并首次对销售中介进行规范监管,以达到控制销售费用在中介环节的无序增长的目的。这意味着,如果个别保险公司继续不理性竞争,一味跟随市场比拼费用,大打价格战,将自食亏损苦果。

车险可以说是中国各财险公司最重要的“吃饭险种”,如今三次商车费改进入改革的深水区,财险公司当属“生死存亡之秋”,2019年各财险公司将如何应对,我们拭目以待。

监管聚焦公司治理和消费者保护


银保监会成立后的首次座谈会把目标对准了公司治理。

2018年4月,银保监会召开中小银行及保险公司公司治理培训座谈会,将中小银行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问题摆在突出位置。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关于公司治理的办法、规章被修改、制定。作为保险制度监管中基础性制度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由原来的37条调整到94条;新发布的《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进一步改善独立董事履职的内外部环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4项《保险业公司治理实务指南》是我国金融领域的首批公司治理团体标准,填补了金融领域公司治理标准空白。

除了对市场和机构的监管外,“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样是银保监会“三定方案”中明确的主要职责。11月22日,银保监会首次发布6类常见的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加强消费者风险提示,增强社会公众风险识别和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寿险630整改


今年5月,银保监会下发《关于组织开展人身保险产品专项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19号文)。

监管重点有四项:

1、违规开发产品、挑战监管底线的行为

2、偏离保险本源、产品设计异化的行为

3、罔顾公平合理、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4、以营销为噱头、开发“奇葩”产品的行为

19号文对于产品的具体整改要求在《人身保险产品开发设计负面清单》里一一列明,包含5个大点,共计52条,要求各保险公司先行自查,及时整改,在6月30日前上报,并要求保险公司“自查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公司,依法严肃从重处理”。

从“134号文”到“19号文”,寿险公司一直在产品整改的路上。

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


酝酿多年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从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苏州工业园区等地实施试点。

这是促进三支柱的发展壮大、增强养老保险体系的可持续性、满足个人多样化的养老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的养老保障水平的重要举措。监管部门对养老体系一直以来的关注与实践,为在国际养老金领域发出中国声音赢得了机会。

2018年10月,国际养老金监督官组织(IOPS)年会在北京召开,中国银保监会以31票第一高票继续担任2019年的IOPS执委机构。

保险实名制来了


2018年6月,银保监会发布《保险实名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个人办理保险业务时,要进行实名查验及实名登记,建立个人保险消费账户。

进行实名登记,可以防范一些不道德行为发生,保险实名登记管理平台更有利于监管。唯一保险账户的设立,不仅可促进保险业进一步回归保障属性,服务实体经济,维护个人金融安全,并通过公共数据的联动,支持保险产业转型升级,同时还能提升监管“穿透”能力。

车险“报行合一”


2018年7月,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商业车险费率监管有关要求的通知》(57号文),要求各财险公司重新报送商业车险审批材料,为此次“报行合一”增加监管背书。

2018年8月,全行业财险公司分两批,依次在33个地区开始切换手续费上限新标准。

实施“报行合一”之后大型险企优势愈加明显,在保险竞争透明的情况下,投保人对同种保险产品实际支付费用趋于稳定,降保费换市场模式受限。

监管对行业健康发展可谓用心良苦。

中国版“大而不能倒”即将出炉


2018年11月27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规定每年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参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机构数量将分别不少于30家、10家和10家,评估指标包括机构规模、关联度、复杂性、可替代性、资产变现等。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表明,发生重大风险时,那些“大而不能倒”机构对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冲击是巨大的,必须用更严格的规矩监督起来!必须将大象关进笼子,给金融巨头带上多一重镣铐。

随着2019年的临近,国内首批“大而不能倒”机构也将被评选出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将对最终入选的机构,提出特别监管要求。

2019年的“大而不能倒”机构,你看好哪几家呢?

支持民营企业

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18年,银保监会采取多项精准有效措施,督促引领银行保险机构深刻认识做好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重大意义。要求保险机构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优势,允许保险资金设立专项产品参与化解上市公司和民营企业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在监管层的鼓励下,国寿、太平、人保相继推出专项资管产品,预计总规模接近600亿元。

保险业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项目


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保险业为进博会提供了从筹备期、布展期、展览期到撤展期全过程一揽子风险解决方案,涵盖人、财、责等三类风险。此外还为所有参展商、参展观众、媒体人员、现场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免费提供国家会展中心(上海)场馆内的人身意外保险保障,总保额超过1850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进博会开幕前,海关总署与银保监会联合宣布,将关税保证保险试点范围从之前的10家直属海关扩大至全国。这是推动关税担保机制改革、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提高通关效率、促进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利好政策。

2018年10月,建设10年的港珠澳大桥正式通车。在这10年里,保险业充分发挥自身行业功能,通过全面的风险管理和风险保障,服务港珠澳大桥的施工建设全过程。大桥投保金额278亿元,创下迄今为止内地单个工程保险标的新高,保险业为举世瞩目的国家工程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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