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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安交管与保险实现信息共享车险保单进入“电子时代”

来源:省保险行业协会 浏览数:555次 发布时间:2018/12/10 16:50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深化公安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与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加强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本着“服务最大化,工作信息化、便民智能化”的服务理念,搭建交通管理业务与保险监管业务的信息共享平台。聚焦群众办事难点堵点,认真落实“减证便民”要求,建立完善电子保单制度,全面推行保险凭证电子化。自2018年9月1日起,山东省正式启用机动车交强险电子保单。

根据山东省推行机动车交强险电子保单便民服务举措相关政策规定,对车辆所有人投保机动车交强险的,可以通过信息共享平台联网核查获取相应机动车交强险电子保险凭证(以下简称“电子保单”)。保险部门采取短信、微信或者手机APP等方式向车辆投保人、被保险人推送承保信息,提供电子保单的查询、下载、打印等服务,实现“无纸化”证明。交通警察在执勤执法中,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实时查询电子保单信息,

对已经投保交强险且经查验无误的,不再以未放置保险标志为由扣留车辆和处罚。在办理机动车登记和申请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过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核对机动车投保交强险的信息,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交纸质交强险保险凭证。

这是全国率先以省为单位实现全流程全电子化的服务平台,这也是贯彻“放管服”政策要求,全国率先响应号召并落实落地的省份,标志着山东省进入交强险“电子保单”时代。

电子保单的推行,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了便民利民,实现了政府部门“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服务宗旨。同时,也极大的节约了办理保险业务的存储、打印及邮寄成本,减少运营成本,提升服务质量。

今后,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与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将会进一步加强协作,在实现警保数据互联共享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在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打击骗保骗赔、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探索合作,共同推进警保合作长效机制建设,打造道路交通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更加绿色、和谐的交通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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