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退旧买新”“再次购新”等新型 涉保险类欺诈的风险提示函
济保协函〔2025〕8号
各人身险公司:
近段时期以来,多家保险公司向协会反映,有不法分子通过不法渠道获取客户信息后,以保险公司从业人员身份自居,主动与客户电话联系,以“公司更名需要更换保单”“公司破产被收购”“保单优化升级”“保险产品到期”“享受减免续期保费”“许诺高额收益”等为由,邀约客户线下见面办理相关手续,在获取不明真相的客户信任后,通过自行操纵客户手机或“欺骗式”指导客户自行操作等方式,在保险公司APP实施“退旧买新”或是“再次购新”的不法行为,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挑战法治公信力和社会公平正义,其相关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2023年,协会联合部分保险机构向公安机关移交一笔类似案件,公安机关以“诈骗罪”进行立案打击,对相关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各公司要严格加强客户信息管理,严肃落实客户信息保密制度,切实保护客户信息安全。要加强重点渠道、重点客户回访,着重聚焦银保渠道、电销渠道近两年来自行操作退保的客户,通过适当方式了解有无以上情形,并做好相关信息的采集汇总。同时,要进一步提升客户服务质量,做好风险提示,将线下会议宣导与线上APP、官网、短信宣传有机结合,及时对存量客户做好上述风险提醒预警,提升客户防范诈骗的敏感意识,避免客户陷入“退旧买新”“再次购新”的诈骗漩涡。
各公司要加强线索汇集,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充分释放代理人前哨触角作用和客户当事主角的线索挖掘,如发现上述类似情形,要及时填报《退旧买新、再次购新线索统计表》(见附件)实时向协会报送。协会将根据报送的线索,联合公安机关进行研判分析,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介入打击,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行业稳健。
联系人:郑茂义 电话:2255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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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