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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保风险提示—购买保险产品要把握“适当性”

来源:新华保险济宁中支 浏览数:1633次 发布时间:2024/03/11 16:51

一、案例描述

王先生一直从事自由职业,无固定收入,近期老家房屋拆迁款下来,王先生考虑为自己办理一款养老保险产品,在销售人员的推荐下,购买了一款高额的养老保险产品。然而五年后,王先生因投资失败,资金链断裂,在续期缴费时,王先生已没有足够资金支付大额保费,面临保单逾期失效的风险。原来,为顺利投保,王先生将投保人年收入由实际的5万元填写为15万元。

二、案例解读

本案中,造成王先生保费困境的原因其实就是没有遵循“适当性原则”。王先生没有考虑到工作不固定和投资所伴生的风险,错误预估了自己的交费能力,没有投保到真正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对自己的生活造成了困扰。

三、知识课堂

什么是“适当性原则”

所谓“适当性原则”,其实就是指保险公司提供的产品及其服务与客户需求、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对应的金融知识和投资理财经验之间的契合程度。也就是说,消费者要购买合适的产品及服务。

具体来讲就是保险公司应当对保险产品和服务的风险及专业复杂程度进行评估并实施分级动态管理,完善客户风险偏好、风险认知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制度,将合适的保险产品和服务通过适当的保险销售渠道和保险销售人员销售给适当的客户。

保险产品作为一种复杂的金融产品,专业门槛较高,而这种本该是重要风险管理工具的产品经常被消费者诟病“无用”的背后,也通常是因为产品与客户需求或风险承受能力不恰当的错配。

四、消费提示

消费者如何才能正确购买保险产品呢?

根据自身的年龄、健康状况、家庭情况等所处的不同阶段,做好自身所需“七张保单”的购买需求分析,合理分配购买比例。

根据自身的职业及财务状况等评估好自身持续缴纳续期保费的能力,原则上一个家庭每年保险总体缴费水平不应超过家庭年收入的10%—20%。

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损失承受程度、资产状况等评估风险承受能力,从而按需投保现金价值确定、分红万能等利益不确定产品以及投资连结型保险等不同风险类型的保险产品。(新华保险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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