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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召开银保渠道自律工作季度会

来源:济宁市保险行业协会 浏览数:8087次 发布时间:2023/06/01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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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市保险协会组织召开人身险公司银保渠道自律工作季度会。30家经营银保业务的人身险公司参会,协会专职副会长张波及相关负责人员参会,分局人身险监管科科长刘丰到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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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总结通报了4月份济宁人身险公司银保渠道业务经营情况,分析梳理了当前银保渠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及有关建议;宣导学习了《济宁市人身险公司银保渠道业务自律公约(2.0版)》,并着重就新补充的阈值监测方面做了重点解读。

银保自律工作开展一年来,银保渠道合规发展成效明显,一是机构间恶性竞争戾气逐步消退;二是渠道业务盈余显著提升;三是银保产品和服务举措加速升级迭代,良性竞争措施逐渐增强;四是销售误导逐步减少,矛盾纠纷处置能力和条件大幅提升。

会议强调,保险回归保障本源、推动理性竞争是监管部重点关注的主题。银保自律作为遏制恶性竞争,促进理性竞争的重要抓手,凝聚着浓厚的监管意志,各公司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和责任当担,以行业全局高度审视自律行为。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各公司作为当事人,要提升主人翁意识和行业大局思维,时刻保持敏锐的政治敏感度和洞察力。二是标准执行要到位。公约中针对银保渠道全维度设定了精细化的监测标准,各公司要按照标准严格执行到位。三是相互监督要到位。行业公约需要行业主体共同遵守和执行,各公司要充分利用身在前沿和一线的市场敏感优势,充分发挥相互监督作用。四是惩戒措施要到位。公约的标准就是原则,不能挑战更不可踏破,对于违反公约标准的要严格按照条款采取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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