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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代理退保”的风险提示

来源:济宁市保险行业协会 浏览数:21610次 发布时间:2023/03/07 16:41

2022年11月7日,济宁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有奖征集“代理退保”黑产犯罪线索的通告》。2022年12月13日,济宁银保监分局、济宁市公安局、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了济宁市打击“代理退保”黑产乱象联合工作机制,联合开展整治“代理退保”黑产乱象专项行动,从严加强行业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为切实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持续提升保险服务满意度,济宁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郑重提示:

一、“代理退保”特征

(一)假冒身份、虚假宣传。非法“代理退保”组织或个人冒充监管部门、保险部门工作人员或法律工作者,利用QQ群、微信群、朋友圈、短视频、网络论坛、电商平台等渠道进行虚假宣传。

(二)谎言欺骗、怂恿退保。谎称消费者购买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存在欺诈,多名消费者已经投诉”,或欺骗消费者“继续持有保单将会蒙受巨大经济损失”,怂恿消费者进行退保。

(三)诱导代理、非法牟利。谎称可以为消费者办理“全额退保”,诱导消费者签署代理退保服务协议,甚至以扣留保单、身份证件等手段对消费者加以控制,牟取高额的“代理退保”咨询费、手续费。

(四)伪造证据、要挟退保。唆使消费者无视合同约定,怂恿或替代消费者通过电话录音、微信聊天等方式诱骗销售人员回复,进行虚假取证;或者通过伪造微信聊天记录、捏造违规销售的虚假事实,以要挟保险公司全额退保。

(五)切断联系、反复施压。切断消费者正常维权通道,阻止消费者和保险公司、监管部门的有效联系,怂恿或替代消费者采取缠访闹访等过激行为。以维权举报为名,煽动消费者通过多次、反复恶意投诉等方式向保险公司施压。

二、“代理退保”危害

(一)资金受骗受损。“代理退保”不法分子蛊惑消费者退保正常的保险合同,不仅收取高额“代理维权”手续费,还会诱导消费者“退旧买新”,购买所谓“高收益”理财产品,甚至截留侵占保险消费者退保资金,暗藏集资诈骗风险。

(二)丧失保险保障。不明真相的消费者被挑唆、怂恿终止正常的保险合同,会丧失原有的风险保障。如后续再次投保,由于年龄、健康状况的变化,可能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保费上涨甚至被拒保等风险。

(三)个人信息泄露。“代理退保”不法人员会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住址、银行账户、保险合同内容等敏感信息。个人信息泄露后患无穷,存在被恶意使用、违法泄露或买卖等风险。一旦消费者想终止代理退保协议,还可能遭到骚扰、恐吓。

三、应对措施

(一)谨慎办理退保业务。谨慎衡量自身保障需求,确认是否能够接受退保带来的损失,谨慎决定是否要终止保险合同。

(二)通过合法渠道维权。消费者对保险产品或服务有疑问时,要通过正常渠道提出合理诉求,远离非法“代理退保”,勿受“退旧保新”“高收益”等虚假承诺诱导,不要参与提供虚假信息、编造虚假事实等违法行为。济宁银保监分局、济宁市司法局指导设立的济宁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为您提供免费的保险纠纷调解服务(电话:0537-2258689,地址:济宁市红星中路20号济宁银行7楼)。

(三)注意保护个人信息。消费者应注重增强个人信息安全意识,提高信息安全防护能力,保护好个人金融信息和家庭信息,避免信息外泄、信息盗用给自身资金安全埋下风险隐患。如发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违法行为侵害,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济宁市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202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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