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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济宁保险业关于开展反保险欺诈宣传视频展播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济宁市保险行业协会 浏览数:15283次 发布时间:2021/12/08 08:45

济保协发〔202127



各市级保险公司: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反欺诈 筑诚信”宣传视频征集活动宣传效果,强化反欺诈宣传教育,普及反保险欺诈知识,树立保险行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风险处置局《关于开展反保险欺诈宣传视频展播的通知》(银保监风险处置局函〔2021105号)、《山东银保监局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反保险欺诈宣传视频展播的通知》(鲁银保监便函〔2021579号)文件要求,结合行业实际,协会研究制定了《济宁保险业关于开展反保险欺诈宣传视频展播工作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会员单位抓好贯彻落实。


济宁保险业关于开展反保险欺诈宣传视频

展播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开展反保险欺诈宣传视频展播的通知》要求,根据山东银保监局办公室《转发关于开展反保险欺诈宣传视频展播的通知》安排部署,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反欺诈 筑诚信”宣传视频征集活动宣传效果,强化反欺诈宣传教育,普及反保险欺诈知识,树立保险行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结合行业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反欺诈视频展播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创新形式、拓展渠道,提升反欺诈宣传工作质效,将日常工作与节点活动相结合,建立、健全行业反保险欺诈宣传长效工作机制。聚焦保险政策法规,提高金融普法覆盖面,教育引导公众远离保险欺诈。聚焦反欺诈的具体表现形式和风控措施,提升公众防范意识,促进业内学习借鉴和能力提升。聚焦反欺诈最新成就,展示科技理赔新技术和警保联动打击犯罪的效果,提升社会关注度,对欺诈违法犯罪分子形成有力震慑,维护社会诚信秩序,营造行业良好发展氛围。

二、工作安排

(一)展播内容

“反欺诈 筑诚信”宣传视频征集活动评选的15个优秀机构作品(名单见附件,作品下载路径为:银保监会官网(www.cbirc.gov.cn)“专题专栏”-“反保险欺诈宣传”)。各单位也可拍摄、选取本公司其他优秀反保险欺诈宣传视频一并展播。

(二)展播形式

各机构要充分利用自身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营业场所电子屏等)多渠道展播反欺诈宣传视频。市协会也将在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协会网站等平台展播视频作品,各机构积极转发,营造整体宣传氛围。

(三)展播时间

2021年1120-20211231

三、组织部署

(一)加强组织领导。协会成立了由专职副会长任组长、秘书长任副组长、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反欺诈宣传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办公室主任为联络员,对照中国银保监会、省市银保监局活动要求,具体负责全行业反欺诈视频展播活动的方案制定、组织推动、统筹协调、考核督导,确保该项工作扎实有序、落地生根。

各保险机构要在反欺诈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政治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同时,明确具体的中层领导负责推动事项,并确定一名联络员。

(二)周密部署工作。

1、第一阶段:制定方案。(20211130日前)

各机构要全面梳理前期反欺诈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亮点、剖析不足,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明确可行的展播方案,分内容、分形式、分群体,确定具体的展播时间、次数、平台和受众群体。坚持全员参与,周密部署,为活动营造声势,确保活动的参与度、覆盖面。同时,明确具体责任部门、责任人,强化考核评价,确保反欺诈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2、第二阶段:自主推进落实。(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 月31 日)

各机构要对照活动方案,加强组织,细化部署。充分利用各类内外部会议、培训、活动,利用各类宣传渠道,统筹安排,努力形成网点户外联合、公媒自媒协作、线上线下互动、广覆盖、多层次的宣传格局,并根据本地区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以适当方式开展深入宣传;同时要将宣传视频展播与金融知识科普教育结合起来,增强广大消费者的反欺诈意识和能力,提升宣传工作质效。

3、第三阶段:监管督导。(活动开展期间)

反欺诈宣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及时跟进和督导,通过现场检查、非现场走访等形式持续开展督导,对活动参与不积极、敷衍了事、被动应付的,协会将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反欺诈宣传工作开展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4、第四阶段:总结报告(20211231日前)

各机构要定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提炼经验做法,及时向协会报送动态信息,以及具有创新性、受众广的活动报道。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反欺诈宣传工作

反保险欺诈对于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良性发展、维护社会诚信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各机构要提高站位和认识,将本次宣传活动作为服务公众、展示自身良好形象的重要契机,结合机构实际,强化组织领导和资源保障,严格落实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宣传活动扎实开展、有序推进。市协会也将发挥好平台作用,积极整合利用行业资源,推动机构间沟通交流,形成行业合力。

(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反保险欺诈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细致性,各机构要以本次宣传为契机,将日常宣传工作与“3.15”“7.8”、“金融知识普及月”等重要时间节点专项宣传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本单位反保险欺诈宣传长效工作机制,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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