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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协会召开“理赔黄牛”案件调研座谈会

来源:济宁市保险行业协会 浏览数:617次 发布时间:2019/12/12 16:56

根据济宁银保监分局安排部署,11月25日,济宁市保险行业协会组织辖内部分财产险公司召开了车险“理赔黄牛”调研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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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就辖区内理赔“黄牛”的基本情况、案件渠道来源、主要手段和危害等几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讨论。通过调研,各公司反映辖内普遍存在“理赔黄牛”现象,具体可分为“车物黄牛”和“人伤黄牛”两类。案件渠道主要来源于医院和交通事故处理中心。“车物黄牛”主要通过开具与损害物不相符的鉴定结论,寻找评估机构出具高于维修费用的评估报告要求索赔,而“人伤黄牛”则常通过虚增伤残等级和开具虚假证明资料等方式索取赔偿。值得一提的是,大多数“人伤黄牛”懂法、懂保险业务,其利益一般需要经过法院判决或调解来实现。

“理赔黄牛”危害甚多,对于公司来说,“理赔黄牛”将理赔服务拖入到被动局面,严重扰乱了理赔市场的正常秩序,索要超出正常合理的理赔范畴,给保险公司带来巨额损失。对于保险消费者来说,“理赔黄牛”通过向受害者隐瞒实际赔偿金额来收取高额代理费,严重损害了受害人应得利益。对于社会而言,“理赔黄牛”严重侵蚀了保险营商环境,是对国家法律、法规的肆意践踏,严重危害社会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整治“理赔黄牛”、净化我市保险经营环境,需要全行业齐心协力,联动社会力量,予以整治和打击。会议深入探讨了“理赔黄牛”的整治措施,并提出四点建议。一是预防为主,阻断案源。整治“理赔黄牛”,首先要在源头上阻断黄牛介入。对内,保险公司要规范管理,升级服务,及时、全流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理赔咨询、增值服务、调解等服务,解决伤者不懂、不熟悉和无暇处置等痛点,让“理赔黄牛”无空可钻;对外,要联合交警、法院、医院、同业等一切力量,加强沟通交流,在各个环节提醒保险消费者不要盲目委托“理赔黄牛”,内外配合,强化管控,阻断案源。二是固定证据,打破迷障。“理赔黄牛”泛滥的核心原因是高额回报,采取的主要手段是设立虚高虚假的“迷障”,掌握案件真实情况就能破掉“迷障”,站稳脚步。第一步,公司需要规范现场查勘、住院查勘、调查,有效固定伤者相关信息;再者,在交警事故处理阶段获取客观公正的责任认定,可依托行业调解组织,以《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为契机,及时将调解员安置于交警事故处理中心,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由调解员及时介入,配合交警处置案件,切实将第一手安源掌握在内部,不给“理赔黄牛”可趁之机;同时,要建立外部合作渠道,通过医院获取真实病情资料,通过多种方式查实虚假资料,通过鉴定机构攻破虚高评残,通过法院、法官促成合理判决。三是掌握事实,严厉打击。没有沉痛的打击很难达到净化保险市场的结果。针对掌握确切证据 “理赔黄牛”案件,保险公司将案件材料及时整理移交经侦、刑侦,坚决不手软地追究“理赔黄牛”保险诈骗刑事责任,起到震慑效果。四是行业协同,鉴定分类。“理赔黄牛”获得高额赔偿,司法鉴定结论是整个流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目前行业内司法鉴定机构参差不齐,同等问题鉴定结论差异悬殊、脱离实际,造成保险公司产生巨额损失。行业内可定期召开座谈会,评议辖内鉴定机构,对评议较差的鉴定机构整理成册,将评议结果及时由行业牵头与辖内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建议法院将该结果纳入鉴定机构的量化指标,以此来限制不良鉴定机构的准入资格,断其鉴定资源。( 杨德军 朱芮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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