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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寿险济宁中支快速理赔138万余元

来源:济宁市保险行业协会 浏览数:914次 发布时间:2017/09/28 14:31

2017年6月,梁山县33省道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驾驶人徐某和妻子荣某为躲避前方大车,将驾驶的机动车直接撞击在路边的大树上,造成当事人徐某、荣某当场死亡。

太平洋寿险济宁中支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赶赴案发现场,第一时间建立了理赔快捷通道,积极履行企业责任。经调查,徐某于2006年5月投保太平洋寿险公司“长泰安康B” 保险2份和“长顺安全B”保险1份,年缴保费996元,共缴费10期,共计保费9960元;2014年5月,徐某投保太平洋寿险公司“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并附加金佑重疾病”(10份)、“祥宁幸福”意外险,年缴保费5300元,共缴费4期,共计保费21200元;2016年11月,徐投保太平洋寿险“安行宝”1份,年缴保费1880元,共缴1期。合计保费共缴纳33040元。累计意外身故保额为1230000元。IMG_20170919_100835.jpg

荣某于2015年5月投保太平洋寿险“金佑人生终身寿险并附加金佑重疾病”8份、附加“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3份,年缴保费4491元,共缴费3期,共缴纳保费13473元。2017年1月,被保险人荣某加入太平洋寿险济宁中支从事业务员,太平洋寿险济宁中支给予办理“08团意”40份,意外保额4万元。合计意外身故保额为15万元。

经核实,徐某、荣某单方交通事故死亡属实,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理赔人员一次性告知客户家属和业务员理赔所需相关资料。因徐某、荣某为夫妻关系,两人死亡后法定继承人为被保险人父母、子女。现三个子女均为未成年人。其法定监护人为孩子的爷爷奶奶及外公、外婆,两方老人年龄已大,太平洋寿险济宁中支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协助老人办理相关材料。

孩子的监护权确定后,于2017年9月15日,向公司提交相关理赔申请资料, 9月18日立案后,当日总公司审批通过,使用“T+2H”支付方式,理赔金在第一时间送到了老人的手上。共赔付身故金和关爱金、红利合计1387587.49元。

徐某、荣某这个家庭有三个孩子,大闺女13岁、二闺女9岁、儿子3岁,徐某的母亲今年66岁,其父亲75岁,且病重卧床多年。徐某、荣某的意外对这个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庆幸的是夫妻二人有较高的保险意识,分别为自己购买了人身意外商业保险,太平洋寿险济宁中支理赔金的赔偿为贫困的家庭雪中送炭,带来了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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